药品“降价死”如何才能“不治而愈” 药盒
27日,在广州召开的第5届中国医院院长年会上,美国麻省卫生福利部研究员蔡江南说,现在中国的医改多是短期并且是单打一的措施。他举了药价贵的例子:发改委降药价,已经降了20-30次了,简单的降价,但是没有系统配套的措施是不行的。现在一味降药价的结果就是,便宜的药死掉了,大量的药改头换面变成“新药”更贵了。这与政策制定的目的是相反的(11月27日南方都市报)
“药品降价死”不是新问题,早在几年前就有药品降价就消失的范例。但在笔者看来,要想杜绝这种“久治不愈”的现象,根子还在真正实施“医药分离”。
首先,“药品降价死”再证药品价格在医院经营中的核心地位。由于我国推行的是医药一体化的体制,国家对医院的财政投入不多,而医院要体现自身的公益性质,维持日常的正常运转,就要通过经营药品来获得额外的利益,补充自身经费的不足,这就是当下广遭诟病的“以药养医”。现在,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药品降价,医院当然不敢违抗。但是如果认真执行降价政策,就意味着收入的减少,医院自身利益的损失;而不执行政策,则可能会导致罚款等处理。于是,“惹不起可总躲得起”,只好让“药品降价死”。
其次,“药品降价死”也折射医药行政的无奈。其实,由于药品的特殊性,导致价格管理难以透明。前几年,对于一些药品的国家最高限价远远高于市场零售价的怪现象,就有药厂的知情人士披露说,那些物价、卫生等部门,因为根本不了解药品的成本构成,不管是采取听证也好,审批也罢,确定药品的最终价格,还是靠药厂自己说了算。
再次,“药品降价死”呼唤医药分开。事实上,药品暴利的关键在利益,利益的源头在医院,而要真正切断这条“利益链”,最终还在于实行“医药分离”。一方面让医院不再经营药房,确保医院和医生不是为了获利而开药。另一方面,政府通过加大对医院的财政拨付,彻底改变“以药养医”的收入结构。当医院不再为扩大利益而用药的时候,药品的暴利自然无从产生,“药品降价死”也就不治而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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